(1)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引入
我国在传统项目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起步早,但是后续的发展却十分缓慢。我国近代的项目管理起步比较晚,最早起源于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教授推广的“统筹法”。20世纪70年代,通过13套大化肥引进,我们对西方公司项目管理,特别是设计管理模式有了初步认识;在我国,真正称得上项目管理的开始应该是利用世行贷款的项目――鲁布革水电站。1984年云南省鲁布革水电站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国内首次采用国际招标,日本大成建设公司以低于标的40%中标,实行工程项目管理,工期提前个月,造价降低了40%,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鲁布革项目拉开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序幕。随后,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电力部、化工部、煤炭部等部委总结了“鲁布革”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国务院还提出要学习推广“鲁布革”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由此可见,我国的项目管理实践开展的非常晚,直到80年代中后期我国才在建筑业和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做了许多重大的改革,才开始借鉴和采用一些国际上先进的现代项目管理方法。那么,随着我国最先开展现代项目管理实践项目――鲁布革水电站项目取得巨大成功,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也开始了更全面、更广泛的发展阶段。 (2) 国内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自1986年开始,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劳动部、建设银行、国家工商管理局五部门确定了18家试点企业共66个工程项目开展“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试点,后扩展到50家。1988年,为了促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我国建立了工程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我国监理制度推行的初衷是学习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改革国内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推行现代化的项目管理制,也就是由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 在计划经济的时代,项目法人迫于法规规定必须请监理,但他们不肯将对投资、进度、合同等的管理放权给监理,监理的实际职责基本集中在质量管理一项,由此形成了对质量工作“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的定式。之后颁布的一系列管理文件,都十分突出监理对质量的责任。 可以说,因为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制约,导致了项目管理向单纯“质量监督”的倾斜和偏移。 正因为上述原因,所以尽管监理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但并没有成为国际上真正意义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虽然不少监理单位规模越来越大,但服务范围却越来越小,往往只是在施工阶段才参与质量监督、进度协调等方面工作,在对项目有着很重要影响的前期策划和设计阶段,却很少能参与进去并发挥作用。 在这过程中,我国推行的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审批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以及相继产生的设计审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多种工程项目管理形式,这些都对项目管理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20世纪90年代,工程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环境、健康、安全、组织协调等方面得到重视,加上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广泛发展与应用,使得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中国的项目管理协会也于1991年成立,但是尽管如此,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先进管理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内的工程项目管理。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我国的现代项目管理理论与实践水平与国际水平现在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致力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国际上现代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还在迅速发展,还在不断地提出一些新的理论、概念和方法。因此,我们必须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必须想方设法加强国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从而不断地促进我国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