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当前实行的“营改增”税制,其财务记账方法产生变化,因存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不同,从而对下游企业的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额也不同,造成企业财务成本较大的差异。通过不同税率的采购成本,在下游财务入账运行计算比较,找出差异比率,从而对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改变传统的价格评价方法,最大程度地降低采购人的财务成本。 关键词:增值税 招投标 财务成本 0 引言 根据财政部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文件,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于长期实行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必然产生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一系列影响,并对建材、相关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租赁、固定资产投资等建筑业上下游行业产生系统性影响。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根据行业其税率一般为17%、11%、6%若干档,小规模纳税人统一为3%,相同含税价的情况下,其票面所含的可抵扣的增值税因此有很大的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