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上午10:08,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召开现场推进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桂林等中院领导及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我公司是该项目监理单位,公司总裁、党支部书记翟春安、副总经理施剑峰受邀出席。 现场会上,项目代建单位—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军介绍了工程推进情况,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讲话。 翟春安总裁在会上表态发言,安厦将以“我建我房”的理念,选派精良团队,狠抓安全文明,恪守职业道德,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全面预控,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目标,把本工程建设为高质量的精品工程,向业主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随后,翟春安总裁与常州市中院领导等共同为市中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培土奠基。 常州市中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竹林西路、南至现状道路、西至空地、北至永宁星座,占地约19.5亩,总建筑面积42734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是一座现代化、智能化的10层审判业务大楼。 |